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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殡仪馆2021年12月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来源:萧山 时间:2021-12-20 作者:萧山 浏览量:

杭州市萧山区殡仪馆为萧山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履职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陵园工作时间(07:30-16:30);

3.户籍要求:萧山区、滨江区、钱塘新区户籍;

4.招聘岗位

东郊陵园业务室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萧山区新塘街道涝湖村)

(1)性别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电脑软件操作: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者窗口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上午07: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电话咨询:0571-82789690)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85938705@qq.com;

3.报名者应保证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面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将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思想倾向、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与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资标准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福利。


七、其他

1.应聘者应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招聘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393163。

杭州市萧山区殡仪馆(东郊陵园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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