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保
缴
费
近日,浙江省启用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今年10月27日开始执行。根据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规定,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参保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低于上年省平工资60%的,按上年省平工资的60%(3957元/月)确定,养老保险缴费额为712.26元/月。高于上年省平工资60%的,参保人员如需调整可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或社银合作网点办理。
萧山人社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11月起,社保扣款将按新标准执行,请参保人员关注扣款账户余额,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萧山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373号(二楼综合服务区) 市北办事处 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力社保窗口) 临浦办事处 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临浦分中心一楼大厅人力社保窗口) 瓜沥办事处 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一楼大厅人力社保窗口) 空港办事处 萧山区南阳街道向阳路762号(南阳街道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保窗口) 咨询电话 0571-82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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