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
公开选聘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浙江省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嘉兴市铁投集团)是浙江省嘉兴市政府直属国资公司,主要承担全市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及有轨电车等项目的投、建、运及沿线资源综合开发。
嘉兴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位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交汇点,距离浦东、虹桥、萧山等国际机场均在1小时左右车程,战略地位十分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当好全省接轨上海‘桥头堡’、承接上海辐射‘门户’”的重要指示,嘉兴深度融入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金南翼建设,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努力成为“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随着“轨道上的嘉兴”建设逐步深入落实,嘉兴正大力推进干线铁路、市域和城际铁路以及有轨电车项目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其中,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等已列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嘉兴市铁投集团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企业领导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正职1名、副职3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使命感、事业心和责任感;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熟悉现代国企治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具备大局意识和战略思维,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统筹协调、经营管理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有能力有意愿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5.具备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应具备3年以上的团队管理经验;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正职岗位
(1)中共党员;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4)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参与过10公里或20亿元以上(可累计)市域铁路、城际铁路、铁路(不含地方铁路专用线)、高铁、普铁等项目建设经
验,须在业主单位主持过1个或参与(分工负责)2个及以上项目全周期建设管理;
(6)现任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央企业四级单位副职或对应层级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三级单位副职或对应层级岗位、地级市市属企业二级单位副职或对应层级岗位及以上,下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企业正职或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优先考虑。
2.副职岗位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3)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参与过5公里或10亿元以上(可累计)市域铁路、城际铁路、铁路(不含地方铁路专用线)、高铁、普铁等项目建设经验,或参与过其他重大项目累计总投资达30亿元以上,须在业主、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分管或参与过2个项目全周期建设管理,或在地级市以上交通部门参与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工作;
(5)中共党员、现任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违反党纪国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和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情形;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廉洁自律、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8.选聘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在现任职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10.其他不适宜担任拟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下载《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xgd0573@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联系方式”:
1.报名表电子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扫描件;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扫描件;
5.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1500字左右)。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17:3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在对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筛选进入笔试与面试环节。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相关资格。
(三)笔试
笔试试题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和专业技术等。题型分为选择、判断、问答题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以40%的权重计入总评分。
(四)综合比选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需求,对报名人员综合情况进行比选,筛选确定最终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不足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未进入面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五)面试
评委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绩以60%的权重计入总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意向性人员。
(六)组织考察与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对体检合格的确定意向性人选,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考察。参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并向其所在单位函询,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合选聘岗位等情况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选聘单位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七)研究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职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入职的,取消入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2.工作组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
3.咨询电话:13325732728
监督电话:0573-8287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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