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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2人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3-04-26 被浏览:249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校推出102个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等12个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4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法、文、史、理、工、医、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毗邻京杭大运河,柳青水秀、波光鹭影,自然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延伸浙江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名城名校资源优势,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5215高水平人才汇聚计划”为牵引,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致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质量优秀、充满活力、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聘教师岗位102个,按考试先后顺序招满即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2023年度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证明和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发至设岗单位招聘邮箱进行报名,由设岗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简历内容应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或临床诊疗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应聘邮件主题上请注明:应聘专任教师 +姓名+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教学、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由设岗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组织专家作出评价,报学校审议。根据考试评价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专任教师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提供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可参见我校网站。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571-88284389

邮箱:zhaopin@zucc.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zucc.edu.cn

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8285768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浙大城市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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